近日,南通市市级机关会计核算服务中心会同市财政局、市档案局顺利完成了市行政中心内55家集中核算各单位2015年度会计档案移交工作。
近年来,南通市档案局高度重视市级机关会计档案工作,多次派人对市级机关会计核算服务中心会计档案的整理进行指导服务,对整理后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工资表等进行检查和质量把关。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9号),市档案局根据《关于贯彻实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会[2016]33号)要求,及时与会计中心沟通协调,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此次会计档案移交,市级机关会计核算服务中心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整个移交工作井然有序。同时,南通市财政局和市档案局按照制度要求派专人全程参与了监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