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局启动2024年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邀请自治区档案馆、消防救援总队分组赴5个县(市、区)、8家机关单位和区属企业,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档案法及其《实施条例》情况等,开展年度第一批次执法监督检查,下发监督检查反馈意见书13件。
此次检查聚焦各地各部门(单位)档案移交接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档案服务外包监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等重点任务,通过实地查看库房、设施设备、数字化加工场所等发现了一些问题。检查组通过座谈交流的方式,将问题进行了面对面反馈,并针对性地提出整改要求。
此次检查既包括机关单位、国有企业,也包括基层档案局、档案馆。在检查县(市、区)档案工作时,随机选取了1个直属部门和1个所辖乡镇、社区。检查区直部门(单位)时随机选取1至2个下属单位实地查看,有效拓宽了检查覆盖面。从检查情况看,基层档案业务基础需进一步强化,检查组围绕档案安全、信息化建设、移交接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4个方面共提出意见建议50余条。
此次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实现了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的有机融合。自治区档案局将按照《2024年度全区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持续做好执法监督检查相关工作,扎实推动宁夏档案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4年9月9日 总第4186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