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期,山东省济南市档案馆在对众多非遗传承人进行深入访谈交流和对非遗保护单位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参照《口述史料采集与管理规范》等标准规范,联合市文旅局印发了《济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整理工作指引(试行)》。《指引》明确了非遗项目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主要包括历史文献等3类,对归档的文件材料、照片、录音录像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文件材料的分类、排序、编号、装订等9个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指引》的出台,使得精准规范、管理有序、协同高效的非遗档案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得以建立,有利于促进非遗保护单位全面提升档案管理意识和水平,改善目前非遗档案管理现状。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5年2月13日 总第4249期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