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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2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档案馆 发布时间:2022-05-17 字体:[ ]

各县(市)区档案局,档案馆,开发区档案馆,市各专业档案馆、通州湾示范区、市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职称办的统一部署,根据江苏省档案专业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苏档职办〔2022〕3号)精神,现将我市2022年度档案专业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申报人员为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档案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档案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档案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二、申报和评审条件

1.申报和评审条件按《江苏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73号)文件执行,在评审过程中要体现中央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有关精神,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等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

2.非档案专业学历人员需完成“江苏省档案远程教育平台”岗位培训学堂5门档案专业必修课的学习和考试,或具有经学历教育取得的4门以上档案专业理论课程的合格证明。

3.从省外或中央直属单位引进我市工作的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原来按国家规定取得的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予以认可,符合高一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可直接申报。

4.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2021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正)执行。

5.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三、申报渠道及材料提交

1.根据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可由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并将申报材料逐级报送到省、市、县(市)档案专业职称部门。

2.初、中级职称。

初级申报人员由各县(市)区档案馆、当地人社局和市直有关单位职称部门负责。

中级申报人员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进行注册并完成网上申报(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web/login),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在线申报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31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纸质材料报送至市档案专业职称办,时间截止8月10日。

3.高级职称申报渠道按《关于报送2022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苏档职办〔2022〕3号)执行,在线申报时间为6月1日至6月17日。纸质材料报送至市档案专业职称办,时间截止6月27日。

4.各县(市)区档案馆和市直有关单位档案专业职称部门,负责本区域中、高级申报材料的收集、审核及报送,市直单位人员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市档案专业职称办。

联系电话:85216629;报送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南通市档案馆103办公室(市档案专业职称办)。

四、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1.高级评审时间按《关于报送2022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苏档职办〔2022〕3号)执行。

2.中级评审拟在10月底前完成。

中级资格评审采取二级评审方式。

第一级评审:采取面试答辩方式,以申报人员的技术工作经历、主要业绩和论文为答辩主要内容。

第二级评审:采取专家评审方式组织评审。

五、申报材料的基本内容

1.所有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附件1)的内容和要求,对照相应资格条件提交材料。

2.报送评审的中、高级申报材料按《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清单》顺序,“资格证明材料”和“业绩成果材料”分别装订成册,随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简介表》《申报档案专业高级资格人员考试报名表》等装盒,在封面处贴上《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清单》。

3.每份申报材料须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

4.转评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原专业技术资格相关材料(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原职称资格证书)。

六、申报材料审核要求

1.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提供的复印件应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于5个工作日。

不具备人事档案保管的单位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只对其工作业绩、论文、工龄、任职资格等进行核实并盖章,其学历、工作经历(简历)等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进行核实并签字盖章。

2.申报人员属各县(市)区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县(市)区档案专业职称办会同当地人社局职称部门复核。

市直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由市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七、重要说明
  1.报送的各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未经单位核实的材料不得上报。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凡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发现后一律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2.破格申报人员,除按破格条件逐项准备材料外,单位还须出具同意破格意见,需经各县(市)区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印章。

2.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请表》外,其他材料不予退还。

4.高级资格专业笔试不安排辅导。

5.初定、评审通过人员请在申报网站自主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6.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外。

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所需其他表格、资格条件、评前公示名单等可在南通市档案馆网(http://daj.nantong.gov.cn/)—“公共服务—便民服务—技术职称”栏目查询下载。

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所需其他表格、资格条件、评前公示名单等可在“江苏档案信息网(http://www.dajs.gov.cn/)—政务公开—职称评审”栏目查询下载。

附件:1.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

2.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简介表

3.从事档案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公示及推荐情况说明》

5.申报档案专业高级资格人员考试报名表

6.个人承诺书

7.苏档职办〔2022〕3号

南通市档案专业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附件7.pdf

附件1-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