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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通市档案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档案局 发布时间:2007-03-15 字体:[ ]

 

关于印发《南通市档案系统<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

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档案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档案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保障我市档案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现将《南通市档案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予以贯彻落实。

附件:《南通市档案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南通市档案局

<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 > 2006 11 8
                                                                
                                

      南通市档案系统
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档案局的指导下,“四五”普法期间,南通市档案部门积极开展了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依法治档工作逐步深化,档案资政服务和公共服务有了长足的发展。为适应我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两个率先”和全面腾飞的新形势,进一步提高档案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保障我市“十一五”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档案系统特点和我市实际,特制定南通市档案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两个率先”和全面腾飞中心工作及我市档案工作“十一五”规划目标,深入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把宪法、国家法律基本制度与档案法律法规制度相结合,坚持把档案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的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档案依法管理水平,为推进我市档案事业的新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我市档案“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档案法制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营造南通市档案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定代表人、公务员、专业人员的知法、守法水平;进一步培养档案工作者良好的法律素质和熟练运用法律的能力;进一步健全档案制度建设,加强档案工作依法管理,全面推进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我市档案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和档案工作有关的基本法律,进一步学习宣传《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档案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档案事业的水平。

2.认真学习宣传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运用法律机制和手段保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学习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公共服务水平。

3.坚持普法与档案法治实践相结合,加大依法管理档案事业的力度。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围绕执法、普法和法律监督等环节,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档案法治实践活动,建立和完善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

4.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档案法律进机关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促进档案法律法规的普及。采取知识竞赛、测试、办宣传栏和利用档案网站开展灵活多样的教育宣传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组织档案工作人员参加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的规模效应。

三、步骤和安排

档案“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2006年下半年为宣传发动阶段。集中精力抓好工作部署、宣传发动、规划制定和骨干培训等工作。各县(市)区档案部门根据本规划和当地“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档案“五五”普法规划,收集编制学习宣传资料,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2007年至2009年为组织实施阶段。各级档案管理部门要联系实际,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将其分解到年度工作计划中,有针对性地制定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档案“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市档案局将每两年组织一次抽查。

(三)2010年为检查验收阶段。对档案“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组织考核验收。2010年上半年,各县(市)区先行组织检查验收,市档案局于下半年组织考核验收。

四、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保障规划任务的落实。各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工作日程,明确领导职责,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工作。

(二)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到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中,建立健全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将“五五”普法工作作为依法行政考核评议内容,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实施考核评比工作。

(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网站、宣传栏、刊物开展宣传教育,增加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趣味性和提高群众的参与率。

(四)加强档案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宣传教育效应。

(五)落实经费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安排落实档案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并将其纳入年度工作预算,保证“五五”普法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