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民季先生夫妇在他们查阅的档案资料上添加了一撇,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这看似简单的行为竟然违反了档案法,并为此付出了代价。
2008年1月,哈尔滨市档案馆接待室来了一对姓季的夫妇。他们查阅的是结婚档案,但当把目录交还时,工作人员小王按照程序检查档案资料时发现,“季”字上的一撇是后添加上的,并且颜色与下面的“李”字不一样。小王回忆起,在几天前这位季先生曾来过档案馆查档,并开过一个证明,目录当时写的是“李”字。经过再三追问,季先生承认他改动了目录,并认为,目录是当时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笔误写错了,他只不过是把目录更正过来。
当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已经违反了档案法,要依法处罚时,季先生夫妇才意识到添加这一撇的严重性,最终工作人员依法按罚款额度下线对他们从轻处罚,处以了500元的罚款,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修复了被改档案。
档案是“历史记录”,是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因此,档案应当是真实的,是保持历史原貌的东西,档案具有真实性和历史性。如果档案被涂改,则失去了其原有的真实性,变成虚假的,具有欺骗性的东西了。涂改档案的违法行为是一种破坏档案的行为,它破坏的就是档案的真实性和历史性,破坏了档案的社会价值。不允许任何人擅自更改,如果季先生的档案是当时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笔误少写了一撇而写成了“李”,应该按照档案法规定的程序依法更正,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摘自《中国档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