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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举行入党宣誓的程序和要求

来源: 南通市档案局 发布时间:2010-07-09 字体:[ ]

  1、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入党宣誓,应在支部大会通过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接收为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由党支部(党总支)组织宣誓仪式时,上级党组织应派人参加。除准备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党组织负责人应出席入党宣誓仪式外,还可邀请老党员和优秀党员的代表参加,还可吸收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入党宣誓仪式一定要严肃认真。会场要布置得庄严、简朴,主席台正中要悬挂党旗。

  2、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是:

  (1)主持人宣布宣誓仪式开始,唱(奏)《国歌》。

  (2)党组织负责人讲话。

  (3)宣誓。宣誓人列队,面对党旗,举右手握拳过肩,宣读誓词。誓词读完,当领读人读“宣誓人”后,宣誓人按照排列顺序,逐个报自己的姓名。如果参加宣誓的人数较多,也可齐声各自报自己的姓名。

  (4)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发言。

  (5)应邀出席入党宣誓仪式的老党员、优秀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发言。

  (6)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讲话。

  (7)主持人宣布宣誓仪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