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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档案局(馆)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 南通市档案局 发布时间:2017-10-25 字体:[ ]

通档发[2017]12号

 

南通市档案局(馆)

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等管理信息。

  第三条 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积极稳妥、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办公室负责本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本单位的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本单位预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情况。

  (二)预决算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等,涵盖财政拨款收支、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情况。

  (四)政府采购信息,包括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等。

  (五)逐步公开预算绩效信息,在部门预算中公开预算绩效目标,在部门决算中公开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六)逐步公开资产管理信息,包括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分布构成、主要实物资产数据和资产变动情况,探索建立国有资产公开制度。

  第六条预决算信息公开以政府或财政、单位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第七条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第八条本单位应当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涉密信息除外)。采购活动开始前,在采购文件中公开项目采购预算,采购尚未确定项目预算金额的,可不公开具体预算金额;采购活动完成后,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和政府采购合同;公开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本部门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总体情况,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第九条本单位要按照《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苏政发[2006]95号)等规定要求,做好预决算信息依法申请公开工作,主动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情况,及时解疑释惑,避免社会公众误解,密切关注工作中反映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20173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