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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明年将对二十市州开展评价

来源: 中国档案报 发布时间:2018-09-10 字体:[ ]

为加强全省综合档案馆规范化建设,提升综合档案馆整体工作水平,近日,四川省档案局制定了《四川省市(州)综合档案馆规范化管理评价实施细则》,印发了《关于开展市(州)综合档案馆规范化管理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2019年对全省20个市(州)综合档案馆(不含成都市)集中开展规范化管理评价工作。

《通知》明确,市(州)综合档案馆规范化管理评价要依据《四川省国家档案馆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开展。省档案局成立市(州)综合档案馆规范化管理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规范化管理评价有关工作。省档案局负责组建专家组,统筹安排评价批次。评价工作采取专家组现场评价方式进行,按照听取汇报、审阅材料、实地察看、形成意见、初步反馈的流程开展现场评价,并以适当方式将评价结果通报给当地党委、政府。

《通知》要求各市(州)综合档案馆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准备工作,确保此次规范化管理评价工作顺利进行。《通知》指出,评价工作以3年为一个周期定期开展,首次评价将于2019年5月至10月进行。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8年9月6日总第3268期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