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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正式印发

来源: 中国档案资讯网 发布时间:2020-09-14 字体:[ ]

为适应档案科技发展新形势,进一步加强档案科技项目管理,调动广大档案人员参与科研的积极性,提高科技项目管理的针对性、实效性、规范性,结合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工作实际,国家档案局技术部对《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经中办和国家档案局批准近期已正式印发。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5章28条,包涵“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科技项目立项”“第三章科技项目实施”“第四章科技项目验收”“第五章附则”。《管理办法》以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化为基点,梳理了科技项目申报程序,明确了通过“档案科技管理系统”建立网上申报和审核流程,规范了科技项目申报材料填写、审核、推荐等工作。严格执行科技部对科技项目管理要求,提高科技项目管理的透明度,明确了项目不予通过验收及项目撤销的条件,切实开展立项项目网上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参与项目评审专家应具备的条件。《管理办法》注重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强化科技管理部门在项目研究时的事前、事中、事后3个阶段管理规范,并进一步完善科技项目验收标准;大力强化科研诚信管理,对科技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提出了限制性条件,发现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将对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承担单位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完善档案科研项目材料归档要求,提出“研究活动中产生的各种形式载体的文件材料必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管理办法》的出台,进一步落实了中办对档案工作整体发展的新要求,对建立完善档案科技管理制度体系,理顺档案系统科技宏观管理职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下一步,国家档案局将扎实做好《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通过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确保制度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制度优势,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推动科技工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取得更大成绩。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9月7日 总第3574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