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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委办公厅要求全省档案系统做好档案法宣贯工作

来源: 中国档案资讯网 发布时间:2020-08-24 字体:[ ]

前不久,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档案局)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党委办公室(档案局)、档案馆,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在甘各单位档案部门,要从充分认识档案法修订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档案法修订的精神实质、切实抓好档案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3个方面,认真做好档案法宣贯工作。

通知指出,全省档案系统和各级档案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档案法修订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深刻履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神圣职责,充分发挥档案存凭、留史、资政、育人的价值作用,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档案法为重要契机,着力推进新时代全省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要求,全省档案系统要在深入学习理解法律条文的基础上,深刻领会立法原意,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学习领会中,要深刻认识“档案工作姓党”的政治属性,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业务工作始终,牢牢把握档案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助力发展、为民服务作为档案工作的重要使命,严格执行档案法关于做好档案开放工作的各项规定,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工作载体,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档案资料生动呈现封存的历史记忆、艰辛的求索过程、奋进的光辉足迹、巨大的发展变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要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压紧靠实各方责任,系统规范各项制度,彻底排查风险隐患,全面解决突出问题,坚决确保档案安全,切实做到守档有责、守档担责、守档尽责。

通知强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省档案系统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事业自觉,通过突出实效深化学习教育、创新形式加强宣传培训、狠抓落实推进重点任务、严格规范执法监督检查等方式方法,确保新修订档案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8月20日 总第3566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