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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建立干部交流学习机制 促进档案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 中国档案资讯网 发布时间:2024-08-20 字体:[ ]

本报讯 近日,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档案局)印发《关于建立全省档案部门干部交流学习机制的通知》,在全省推广落实省档案局、档案馆干部实践锻炼工作经验和跟班学习工作机制,明确交流学习人员范围、学习形式和工作要求,提升全省档案干部能力素养,促进全省档案工作提质增效。

《通知》指出,建立该机制旨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管档案”政治责任,不断深化局馆协同机制,持续加强和改进全省档案工作。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推动解决事业发展中痛点难点的契机,局、馆合力为全省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通知》要求,各市(州)、县(区)档案局(馆)新任职干部和业务能力相对欠缺的干部,以及各级档案部门认为需要参加交流学习的人员分期分批到本级档案局、档案馆开展交流学习,分别在相应业务科(股)室轮岗。档案局干部重点学习“收、管、存、用”等方面标准规范、业务知识和实操要点,档案馆干部重点学习行政管理等知识,每期学习时间不少于10天,交流学习原则上每年开展1次。

《通知》强调,各级档案局、档案馆要提高思想认识,将其作为落实全省档案工作会议精神和《甘肃省档案局 甘肃省档案馆协同工作办法(试行)》的具体举措,迅速安排部署,抓好贯彻落实。坚持以交流学习为牵引,不断加强日常理论学习和业务锻炼,更新工作理念和方法,参加交流学习人员要端正学风,树立学员意识,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要求,深度参与具体工作,确保学有所获。通过交流学习进一步深化局馆协同配合,更好统筹局的行政职能和馆的业务优势,统筹调配局、馆力量,推动本地区档案工作重点任务高效开展。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4年8月19日 总第4177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