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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南通市档案局 发布时间:2017-02-06 字体:[ ]

  2016年,南通市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工作透明度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南通市档案局一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处室处长(主任)担任组员。日常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处室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做到了工作机构、人员、职责“三落实,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狠抓制度落实

  制度建设和执行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关键。为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档案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政府信息公开反馈制度、备案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公开协调发布制度以及监督检查制度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加强内部监督考核的同时,进一步创新举措,自行研发的“一评五制机关效能监察系统,将机关考勤、人员去向、公告公示等实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充分保证了服务质量和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三、坚持依法公开

  紧紧围绕《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通办发〔2016〕66号)、《南通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政办发〔201691号)等文件有关要求,将局(馆)涉及的各项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予以公开。在行政权力清单方面,及时将局(馆)1条行政许可、5条行政处罚和1条行政奖励以及一条其他予以公开。在财政资金方面,及时将年度部门预算和决算以及档案专项资金情况予以公开。在政策解读方面,及时将《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管理办法》等进行解读,全力推动重大政策在全市档案系统的有效落实。在制度建设方面,市档案局严格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纳入到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工作中。同时。对《南通市档案局(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所应担负的责任。2016年,市档案局共在南通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151条,政策文件8条,政策解读2条,规划计划2条,计划总结1条,公示公告9条,资金信息4条。自市政府办公室明确将按规定时限向市档案局(馆)提供纸质文本、电子文本加强查阅场所建设纳入政府考核机制以来,市行政审批中心档案局窗口切实履行工作职责,2016年,共接收、登记、整理政府信息公开文件693份,编目291份,上网公开文件209份,录入临时文件81份,装盒上架159份,建成拥有11418条信息的“电子文件中心”,公共查阅点共接待社会各界群众查阅各类信息381人次,为公众及时提供征地拆迁、危旧房改造、购房补贴、社会保险等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的各类现行文件,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与文件查询利用的有效对接,民生档案服务民生工作理念深入人心。

  四、严格保密审查

  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承办人、处室负责人、保密审核人和主要领导四级保密审核制度。涉密计算机没有违规连接到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南通档案信息网》网站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岗位保密职责,信息发布登记记录清晰并保存完整。局(馆)文件查阅处对各单位提供的政府公开文件进行严格审查,把好保密审查最后一关。在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中,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与相关部门联合进行严格把关审核,做到不能公开的坚决不予公开。

 

  20172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