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
经馆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卢毅同志任接收保护处处长;
沈萌同志任保管利用处处长;
马丹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蒲玄及同志任信息技术处副处长。
上述同志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自发文之日起算。原任职务(职级)自发文之日起予以免去。
南 通 市 档 案 馆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