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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推动出生医学证明档案规范化管理

来源: 南通市档案馆 发布时间:2020-05-11 字体:[ ]

为规范和加强人口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管理,推动如皋市出生医学证明档案良性工作体制机制的建立和科学化管理,及时有效地发挥人口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作用,维护国家、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近日,如皋市卫健委、市档案馆联合下发了文件《如皋市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实施方案》(皋卫健发〔2020〕36号)。

文件明确了全市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由市档案馆集中统一接收和管理;明确了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移交时限;明确规定实体档案和电子档案一并移交;明确了卫健委、档案馆、妇幼计生服务中心和签发机构工作职责。市卫健委将把出生医学证明档案工作纳入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考核,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及时解决出生医学证明文件材料归档和进馆过程中的问题;市档案馆按照集中统一管理原则,负责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业务指导、接收和安全保管,并依法依规做好档案查阅服务。妇幼计生服务中心及签发机构负责做好出生医学证明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数字化等工作。

文件还要求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收集、整理、移交接收常态化,要求各签发机构每年及时将文件材料整理归档,确保内容真实、齐全完整,达到市档案馆接收要求后,由市卫健委统一移交至档案馆。

(李小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