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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9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档案馆 发布时间:2019-09-04 字体:[ ]

各县(市)区档案局,档案馆,开发区档案馆,市各专业档案馆、通州湾示范区、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称办的统一部署,按照江苏省档案专业职称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苏档职办〔2019〕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9年档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评审条件

1、申报和评审条件按《江苏省档案专业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资格条件》(苏职称〔2009〕26号),《江苏省档案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档职〔2018〕1号)文件规定执行(详见南通档案馆网站“公共服务——便民服务——技术职称”栏目,网址为http://daj.nantong.gov.cn/)。

2、学历、资历要求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文件执行。

3.非档案专业学历人员需完成“江苏档案信息网”远程教育平台上岗位培训学堂5门档案专业必修课的学习和考试,或具有经学历教育取得的4门以上档案专业理论课程的合格证明。

4.按《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文件,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详见南通档案馆网站“公共服务——便民服务——技术职称”栏目,网址为http://daj.nantong.gov.cn/)。

5.从省外或中央直属单位引进我市工作的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原来按国家规定取得的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予以认可,符合省高一档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可直接申报。

6.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并从事档案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个人自愿的原则,可按规定程序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但所取得的技术资格仅作为其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不作为涉及调整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7.不受理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申报。

8.根据苏人社发〔2019〕95号文件要求,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9.严格落实《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情况、考试成绩或者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资格(职务)条件之一的规定,申报评审时须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材料。结合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二、申报材料提交

继续实行网上申报,所有材料线上线下双轨报送。

1.申报初、中、高级职称人员,必须在 8月 30日至9月20日前登陆“南通职称服务网”(网址: zcps.rsj.nantong.gov.cn)进行注册并完成在线申报,逾期申报通道将自动关闭。

2、中级资格评审纸质材料由各县(市)区档案馆和市直有关单位于9月 20日前派专人送至南通市档案专业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档案职称办),逾期不予受理。

3.高级职称网上申报需使用两套系统,除登录“南通职称服务网”申报外,申报人员请于8月 20 日—9月6日在“江苏档案信息网”的“职称在线申报平台”进行注册,网上填写评审材料并上传附件,完成在线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报送通道。市档案职称办完成在线初审后,申报人员导出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带有JSDA水印),并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由各县(市)区档案馆和市直有关单位于9月12日前派专人送至市档案职称办,逾期不予受理。

4.提交年度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参评材料真实可靠,承诺如有不实或隐瞒自愿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三、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1.中级资格评审采取二级评审方式。第一级评审采取面试答辩方式,以申报人员的技术工作经历、主要业绩和论文(专题报告)三项作为答辩的主要内容(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者进入第二级评审。中级资格评审在 10月中旬完成。

2.高级资格评审仍实行二级评审方式。第一级评审,研究馆员资格采取面试方式、副研究馆员资格采取笔试(开卷)方式,内容参考《理念与范式:档案工作新探》(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版),着重考察申报人员的学术水平和档案专业理论素养。面试、笔试拟在9-10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收费用。面试、笔试合格者进入第二级评审。

四、申报材料的基本内容

1.所有申报人员严格按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附件1)的内容和要求,对照相应资格提供所需各类材料。

2.上传照片统一为蓝底彩色2寸证件照(100-200kb)。

3.报评中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报评高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江苏省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申报档案专业技术高级资格人员考试报名表》由系统自动生成。除委托函和照片,其余所有材料均需通过申报系统导出打印(带有JSDA水印)。

4.报评中级、高级申报材料按《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清单》顺序,区别“资格证明材料”和“业绩成果材料”分别装订成册,随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南通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简介表》(中级职称使用)、《江苏省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简介表》(高级职称使用)、《申报档案专业高级资格人员考试报名表》和照片(2寸正面蓝底)装盒,并贴上《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

5.申报高级职称资格人员需在所提交评审的论文中选一篇代表论文,打印两份,其中一份单独装订。

6 .申报研究馆员资格人员需提交所发表论文原稿电子版(刻制光盘),以便比对查重。

7. 转评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原专业技术资格相关材料(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原职称资格证书)。

五、申报材料审核要求

1.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审查、公示、推荐等各环节的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完整。单位审查人须在申报人提供的所有材料(报评高级资格材料需在带JSDA水印的打印件)上签字盖章、注明日期。不具备人事档案保管权单位的申报对象,单位只对其工作业绩、论文、专业工龄、任职资格等进行核实并盖章。其学历、工作经历(简历)等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进行核实并签字盖章。

2.各县(市)区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县(市)区档案职称办会同当地人事职称部门复查。复查内容包括:(1)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审查申报人是否是专职从事档案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且满足所申报专业和级别的职称资格条件。(2)审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审查申报人的基础材料、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是否完整,提交材料的种类、格式、质量和数量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规定和文件要求。(3)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审查申报人填写的表格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填报内容是否完整,必填栏目是否出现空白或前后经历不衔接的情况,是否如实填报负面情况;审查表格是否有本人签名,是否有所在单位意见和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加盖公章是否齐全;审查各表格之间填写内容是否一致;审查申报人提交的证书、业绩成果、经历能力证明、论文是否真实有效,是否能如实佐证、反映申报人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对照申报人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审查申报人在表格上填报的内容及个人信息是否真实准确。(4)审查是否符合申报程序。审查评审材料在报出前,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是否按文件要求进行了公示,公示结果如何,有无异议。

市直单位人员的申报材料由市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六、重要说明
  1. 报送的各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未经单位核实的材料不得上报。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凡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发现后一律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5年。

2. 破格申报人员,除按破格条件逐项准备材料外,单位还须出具同意破格意见,需经各县(市)区市或者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印章。

3. 江苏省档案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带有PDF文件转换小程序供下载。安装后可将单份或多份JPG文件转换为一份PDF文件。

4.附件扫描(严禁用手机拍照的方式)时分辨率建议设为150×150dpi,纸张为A4大小,并确保PDF文件内的图片、文字清晰,没有歪曲、颠倒,否则将影响审核结果。

5. 评审材料一律装入与提交材料厚度相当的档案盒。

6、副研究馆员资格专业笔试不安排辅导。

7、评审材料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外,其他材料未作说明不予退还。

8.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市档案职称办王建红联系,联系电话:85216629。

南通市档案局 南通市档案馆

2019年8月30日


附件1目录.doc

附件2中初简介表1.doc

附件3从事档案专业工作年限证明.doc

附件4公示情况说明.doc

附件5、个人承诺书+江苏省档案专业技术职称网上申报须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