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便民服务 > 技术职称

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一览表

来源: 南通市档案局 发布时间:2014-04-09 字体:[ ]

项目

名称

评 聘 要 求

免 试 条 件(全省)

  在江苏省范围内,凡在县城(含,包括市各区街道)以上工作从事下列专业的人员,申报高、中级职称资格评审的,需按规定参加全国或江苏省职称外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或有效成绩通知单;其他专业人员外语不作要求(包括二外),职称外语成绩长期有效:

  高校、党校、中专校、技工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农业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卫生,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档案,公证,律师,新闻,出版,教练员,国际商务等系列(专业)。

  凡通过考试取得职称资格待聘人员,其职称外语要求由单位决定。

  在南通市范围内,凡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申报中级职称时职称外语不作要求。

  (1)取得外语大专以上学历。

  (2)年龄满50岁的人员。

  (3)(不含县城)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乡镇工作)

  (4)硕士(含)以上研究生学历或学位。

  (5)取得国家出国人员外语合格证并在国外学习工作一年以上。

  (6)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职称

计算

  在江苏省范围内,凡申报高、中级职称资格评审的人员,需按规定参加全国或江苏省职称计算机考试(含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或有效成绩通知单,计算机成绩长期有效。

  凡通过考试取得职称资格待聘人员,其职称计算机要求由单位决定。

  在南通市范围内,凡在乡镇工作或取得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二级以上证书或教育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合格证书的,申报中级职称时职称计算机不作要求。

  (1) 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毕业。

  (2) 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初级程序员()以上〕。

  (1)此表大致列出的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其依据为省人事厅“苏人通〔200776号”文件。

  (2)属国家评审权限的按国家的要求执行,属省评审权限的不享受南通市范围内的要求。

  (3)个别系列(专业)按相应评委会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