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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31/2018-188826 文号: 无号
信息来源: 南通市档案局 生成日期: 2018年07月04日
生效日期: 2018-07-0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报送2018年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主题: 附件:

附件3从事档案专业工作年限证明.doc

附件1目录.doc

附件2中初简介表.doc

附件4公示情况说明.doc

附件5江苏省档案专业技术职称网上申报须知.doc

关于报送2018年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档案局(馆)、开发区档案馆,市各专业档案馆、通州湾示范区、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称办的统一部署,按照江苏省档案局《关于报送2018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苏档发〔2018〕37号)文件精神,现将今年我市档案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在本市从事档案专业业务工作和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除外)。

2、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并从事档案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但所取得的技术资格,不作为改变其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二、申报条件

1.学历、资历要求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执行。对已取得副研究馆员资格申报研究馆员资格的,学历不再做要求。

2.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及论文、论著要求,申报档案专业中、高级资格及具有其他专业技术资格(岗位),因工作需要转入到档案专业技术岗位的按《江苏省档案专业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资格条件》(苏职称〔2009〕26号)执行,申报初级资格按《江苏省档案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档职〔2010〕1号)执行。

3.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的有关规定,申报本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详见南通档案局(馆)网站“公共服务——便民服务——技术职称”栏目,网址为http://daj.nantong.gov.cn/)。

 4.非档案专业学历人员需提供“上岗资格证”,或完成“江苏档案信息网”远程教育平台上岗位培训学堂5门档案专业必修课的学习和考试证明,或具有经学历教育取得的4门以上档案专业理论课程的合格证明。

5.从省外或中央直属单位引进我市工作的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原来按国家规定取得的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予以认可,符合省高一档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可直接申报。

6.先后取得两个以上不同层次学历(学位)的人员,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按其选定的某一学历(学位)获得后,实际从事档案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计算。毕业但未满规定年限的,均视作破格申报。

7.申报人员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申报人员现任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任职时间)计算至2017年12月底。

三、继续教育

严格落实《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情况、考试成绩或者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资格(职务)条件之一的规定,申报评审时须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材料。结合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四、申报材料提交

1.全市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中、高级职称,必须在 7  月 31日前登陆“南通职称网”(网址:www.0513zc.com)完成在线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报送通道。

2.档案系列初、中级资格评审纸质材料由各县(市)区档案局和市直有关单位于8月5日前派专人送至市档案局职称办(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行政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3.档案专业高级职称网上申报需使用两套系统,除登录“南通职称网”申报外,申报人员请于6月 25 日—7月24日在“江苏档案信息网”的“职称在线申报平台”进行注册,网上填写评审材料并上传附件,完成在线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报送通道。市档案局完成在线初审后,由申报人员导出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带有JSDA水印),由各县(市)区档案局和市直有关单位于8月5日前派专人送至市档案局职称办,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1.档案系列中级资格评审采取二级评审方式,第一级评审采取面试答辩方式,以申报人员的技术工作经历、主要业绩和论文(专题报告)三项作为答辩的主要内容。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者进入第二级评审环节。 9月底之前完成档案系列初、中级评审。

2.高级资格评审采取二级评审方式进行。副研究馆员资格采取笔试(开卷)方式,内容均以《理念与范式:档案工作新探》(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版)为参考,着重考察申报人员的学术水平和档案专业理论素养。面试、笔试拟在9-10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收费用。面试、笔试合格者进入第二级评审,第二级评审在10月底前完成。

六、申报材料的基本内容

1.档案系列初、中级资格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申报档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附件1)的内容和要求,提供所需各类材料。论文、专著、其他有关材料、附件等按苏职称〔2009〕26号文件要求提交。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职称(人事)部门出具的《公示及推荐情况说明》,需含公示内容(申报人员姓名、申报资格、从事档案专业工作经历、主要工作业绩、成果)、公示范围、时间、结果及推荐申报意见等。

3.申报高级职称资格人员需在所提交评审的论文中选一篇作为代表论文,打印两份,其中一份单独装订。

4.申报研究馆员资格人员需提交所发表论文原稿电子版(刻制光盘),以便比对查重。

5.转评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原专业技术资格相关材料(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原职称资格证书)。

七、申报材料要求

1.所有申报人员提供的报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一致,不得漏项。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有关程序,做好审查、公示、推荐等各环节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完整。所有上报的纸质材料须由所在单位职称(人事)部门审核后加盖印章。市直单位人员的报评材料由市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各县(市)区的评审材料由所在县(市)区职称管理部门会同档案局审核确认。不具备人事档案保管权单位的申报对象,单位只对其工作业绩、论文、专业工龄、任职资格等进行核实并盖章。其学历、工作经历(简历)等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进行核实并盖章。尤其要做好申报人员的学历、岗位、实绩等材料认定工作,学历提供必须完全,有后续学历要全部提供。资格材料盖章审核要注明是否与原件一致,业绩材料盖章审核要注明与申报人的关系,是主持、独立承担或参与等。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填写必须规范、完整。如工作年限要写明几年,学历从高到低填写,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头尾连接,不能断档,工作总结要按照五个方面填写,字数1500字左右。

4.报评的中、高级评审材料依《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顺序按“资格证明材料”和“业绩成果材料”两部分,分别装订成册。随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南通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简介表》(附件2,申报中级职称人员使用)、《江苏省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使用)、《申报档案专业高级资格人员考试报名表》(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使用)和照片装进材料袋(盒),并在封面贴上《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

八、注意事项
  1.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含档案局、馆)一律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如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2.“江苏档案信息网”的职称申报系统带有PDF文件转换小程序供下载。安装后可将单份或多份JPG文件转换为一份PDF文件。

3.附件扫描时分辨率建议设为150×150dpi,纸张为A4大小,并确保PDF文件内的图片、文字清晰,没有歪曲、颠倒,否则将影响审核结果。

4.副研究馆员资格专业笔试不安排辅导。

5.评审材料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外,其他材料未作说明不予退还。

6.本通知所有附件不再印发纸质样板,由申报对象在南通档案局(馆)网站“公共服务——便民服务——技术职称”栏目,网址为http://daj.nantong.gov.cn/)栏目下载,不要自行调整表格的栏目及格式。

7.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南通市档案局职称办王建红、施炜炜联系,联系电话:85216629,85216637。

附件:1. 申报档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

2.南通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简介表

3.从事档案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申报档案专业资格公示情况说明

5.江苏省档案专业技术职称网上申报须知

附件3从事档案专业工作年限证明.doc

附件1目录.doc

附件2中初简介表.doc

附件4公示情况说明.doc

附件5江苏省档案专业技术职称网上申报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