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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档案馆出台《市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移交与接收进馆规范(2024-2025年度)》

来源: 南通市档案馆 发布时间:2024-03-07 字体:[ ]

为加强档案移交与接收进馆工作,有效实现馆室衔接,系统保存南通历史记忆和档案财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长期形成的习惯性做法,南通市档案馆出台了《市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移交与接收进馆规范(2024-2025年度)》(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涵盖了档案移交接收范围与内容、移交接收时限、移交接收要求、检索工具要求、解密开放审核要求等内容。规定详细具体,便于操作执行,对交接双方有序交接、确保安全起到积极作用。

(接收保护处  朱军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