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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干部档案为遗嘱公证提供有效证明

来源: 南通市档案馆 发布时间:2019-05-10 字体:[ ]

近日,市民王先生来到南通市档案馆,要求查询其父亲80年代在原南通市政府视察室工作时的生前档案。原来,王先生86岁母亲生病住院,老人想把她和王先生父亲名下的房产和财物拟立遗嘱,作为3个子女继承财产的依据。

在上世纪80年代,王先生的父亲单位优惠售房,老人便买下了位于桃乌路的两套各70多平住房,1997年9月其父亲去世,留下的两套住房一套由其母亲居住,一套由王先生的大哥居住,近期为了完成老人的心愿,在办理遗嘱相关手续过程中,公证处的同志告之尚缺少王先生父母的夫妻关系证明和与子女的关系证明,由于缺少相关关系的有效凭证,一时无法办理。经多方打听,王先生来到南通市档案馆,受到窗口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后,通过仔细查询,很快就在死亡干部档案中查到了原南通市政府视察室关于他父亲的死亡干部档案,并提供了1980年他父亲的干部履历登记表,上边清楚的记录着王先生父母及3个子女的姓名和关系,为顺利办理遗嘱公证提供了有效的凭证。

王先生拿着工作人员提供的材料,激动地说:“真的太谢谢你们了,我跑了很多地方,都没有找到,今天终于找到了,这份档案材料将帮助完成我母亲的心愿,为我们提供了有力的证明,感谢查档大厅工作人员热心、细致、周到地服务与帮助!”

(汤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