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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档案部门积极学习宣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来源: 南通市档案馆 发布时间:2024-03-05 字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已于2024年1月12日以国务院令第772号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是继2020年档案法修订颁布后档案法治建设又一新的重要里程碑。南通档案部门主动谋划、多措并举,努力营造学习宣传《实施条例》的浓厚氛围,推动《实施条例》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微信公众号专题宣传。在“记忆南通”微信公众号开设学习宣传贯彻专题,内容包括中央档案馆馆长、国家档案局局长王绍忠署名文章《夯实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法治基础》、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教授徐拥军等专家的解读文章、司法部和国家档案局有关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答记者问等。

二是发放学习宣传材料。购买了中国档案报社编印的《实施条例》图文版学习材料,发放到协作组单位和有关社区、企业、学校,努力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制作了《实施条例》全文展板,摆放在市四套班子办公楼、机关单位办公楼、行政中心食堂等区域,帮助党政领导干部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强化档案意识、掌握档案法律知识。

市民观看展板.jpg

三是多形式组织集中学习。一方面,组织收听收看会议直播。广泛发动并组织收看由中国档案学会与国家档案局政策法规司联合召开的学习贯彻《档案法实施条例》座谈会,聆听参与《档案法实施条例》起草的有关专家学者的权威解读。同时鼓励全市档案工作者拓宽学习视野,主动收集其他省市兄弟单位的宣贯动态并关注学习。另一方面,南通档案部门将继续创新举措,把《实施条例》宣传贯彻列入普法工作重点,通过组织学习宣讲、开展专题培训、举办知识竞赛等方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让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档案工作,营造良好的档案工作法治氛围。

(宣传教育处)